关于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
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0月21日起对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240),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116),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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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地方社会保障基金(若法规允许)、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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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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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具体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非直销销售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所收取的基金份额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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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投资者可自2024年10月21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该类基金份额申购首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四)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4年10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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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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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嘉实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A500指数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0月15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选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A500指数ETF(基金代码:159351)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