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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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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423名激励对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365,928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78%;

  2、本次回购分别按照3.16元/股(新增股份)、2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加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28,921,532.23元;

  3、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27,355,556股减至1,316,989,628股。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的方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3月2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审核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等。2021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5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实际首次向4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60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为2,370万股于2021年6月1日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为1,190万股于2021年6月3日完成登记。

  5、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榜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审核情况说明的公告》。2021年12月30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400万股完成登记。

  7、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刘明、尤春亭等18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上述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18名离职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17人,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748,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517,667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230,333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1人,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其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13,333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6,667股。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2022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上述768,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自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期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张璐佳、赵娜、郑思睿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三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90,000股限制性股票未解锁,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63,33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26,667股,公司将在履行相应审议、审批、披露程序后对上述股份进行回购注销。该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40人,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3,904,643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9,247,51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4,657,132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实意见。上述13,904,643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9、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自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期间,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李志显、齐永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未解锁,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33,33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16,667股,公司将在履行相应审议、审批、披露程序后对上述股份进行回购注销。该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2人,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571,969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981,3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590,649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实意见。上述1,571,969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3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42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10,365,43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6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24,024股进行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989,460股。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386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9,230,31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35,616股进行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365,928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三)业绩条件”中对解锁条件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第三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存在的商誉减值的影响。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43,005,460.44元,剔除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冲回21,940,207.37元及计提商誉减值-307,136,384.77元后为-157,809,283.04元,较2019年136,538,930.28元下降216%,未能成就第三个解锁期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的公司层面考核目标。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解锁条件的规定,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限售期满后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全部386名激励对象(不含本次37名离职激励对象)在上述解除限售期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自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至本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期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3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二)激励对象离职”相关规定,离职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后注销。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情况及本次回购注销明细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际授予数量为39,600,000股,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365,928股,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9,600,000股的26.1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其中,因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所有386名激励对象(不含本次37名离职激励对象)在上述解除限售期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9,230,312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5,863,898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2,866,876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333,019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166,519股;因3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35,616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558,541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383,571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79,002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114,502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回购注销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因此,本次回购分别按照3.16元/股(新增股份)、2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加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7月10日注册资本及股本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7月30日出具XYZH/2024BJAA11B0448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4年7月10日止,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权回购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5,92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6,989,628.00元,股本人民币1,316,989,628.00元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和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27,355,556股调整为1,316,989,62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定向可转债“雷科定02”(债券代码:124012)的转股价格的转股价格由6.35元/股调整为6.38元/股,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八、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雷科定02”(债券代码:12401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为:6.35元/股,调整后为:6.38元/股;

  2、“雷科定02”已于2020年11月26日起进入转股期;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0月15日。

  4、本次调整可转债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468号”文核准,2020年5月26日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防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雷科定02”(债券代码:124012)3,970,000张,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条款的进一步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在上述可转换债券发行之后,若上市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派送现金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

  “雷科定02”初始转股价格为6.43元/股,若上市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派送现金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三、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683,304股,新增股份于2021年2月23日上市。根据相关条款及规定,“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6.4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为2021年2月23日。

  具体调整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2月2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4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经公司2021年5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2,370万股于2021年6月1日登记上市。根据相关条款及规定,“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6.3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日生效。

  具体调整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3、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400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250万股。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25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新增股份于2021年12月30日登记上市。根据相关条款及规定,“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6.3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30日生效。

  具体调整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4、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刘明、尤春亭等1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后注销。因此,公司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截至2022年7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43,007,796股减至1,342,239,796股。

  经计算,鉴于该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该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定向可转债“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未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6.31元/股。具体调整情况请见公司2022年7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5、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股份即将满三年到期,公司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股份1,894,780股进行注销。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2月8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42,239,796股变为1,340,345,016股。

  经计算,鉴于该次回购股份注销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该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定向可转债“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6.31元/股。具体调整情况请见公司2023年2月1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6、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42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10,365,436股限制性股票及6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24,024股进行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989,460股。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3月12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40,345,016股变为1,327,355,556股。

  根据相关条款及规定,“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6.3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3日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请见公司2024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所有386名激励对象(不含本次37名离职激励对象)在上述解除限售期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9,230,312股;此外,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35,616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365,928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6,834,4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3,531,468股。本次回购分别按照3.16元/股(新增股份)、2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加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27,355,556股变为1,316,989,628股。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前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计算过程为:

  P0(调整前转股价)=6.35元/股;

  K1(增发新股或配股率)=本次回购股数(新增股份)/本次回购前股本数=

  -6,834,460 / 1,327,355,556;

  A1(回购价格)=3.16元(新增股份);

  K2(增发新股或配股率)=本次回购股数(回购股份)/本次回购前股本数=

  -3,531,468 / 1,327,355,556;

  A2(回购价格)=2.00元(回购股份);

  P1(调整后转股价)=(P0+A1×K1+A2×K2)/(1+K1+K2)=6.3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6.3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5日生效。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雷科防务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条款的进一步说明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可转债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转股价格调整的计算过程准确,并且已经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对雷科防务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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