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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农兴中先生、王迪军先生、王建先生、李曼莹女士、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王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提名李曼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提名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云明先生、韦岗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提名曹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韦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自2024年11月(含)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含税),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晓勤、林斌、谭丽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1)。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6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4年10月2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4.00、5.00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应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应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3人。根据相关规定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对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3524958

  传    真:020-83524958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盖章);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3

  2.投票简称:地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有5位候选人,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6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综合评审,公司拟聘请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06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年报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审计服务等。

  3.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拥有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2023年度,司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2023年度,司农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28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计提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自成立至今,司农未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

  (1)项目合伙人刘火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了高新兴、润本股份和甘化科工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俞健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了福能东方、宜通世纪和润本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复核了洪兴股份、佛燃能源、四方精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除下表所列情形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

  3.独立性

  司农及项目合伙人刘火旺、签字注册会计师俞健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并结合需配备的审计人员经验和级别、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来定价。本期审计费用情况如下:

  ■

  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公司上一期(2023年度)审计费用104.9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1.00%。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自2016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立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立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8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综合评审,公司拟聘请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有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司农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每届任期三年。

  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方思源先生、陈瑜女士、金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后,将与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方思源先生简历

  方思源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经济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运营营销调控部营销助理、营销主办、主任,运营总部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总部运营二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方思源先生为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陈瑜女士简历

  陈瑜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中共党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企管总部信息中心助理、主办、经理,原信息管理部IT规划管控经理,审计部(原监察审计部)审计主管、高级审计主管、审计资深主管、审计高级资深主管、审计经理,党委巡察办副主任。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工会)副部长,本公司监事,兼任广州擎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瑜女士为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擎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金元元先生简历

  金元元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商学院,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科员、副科长、科长,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骨干员工、财务部临时负责人。现任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部长(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金元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3名,每届任期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农兴中先生、王迪军先生、王建先生、李曼莹女士、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云明先生、韦岗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后,将与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韦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曹云明先生、张斌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中张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农兴中先生简历

  农兴中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本公司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部长、部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本公司执行总工程师、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农兴中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9,062股(持股比例0.0243%),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42,455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王迪军先生简历

  王迪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曾任本公司助理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室主任、高级设计师、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分院院长、副院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本公司执行总工程师、广州中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迪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8,954股(持股比例0.0218%),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38,123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王建先生简历

  王建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室主任、高级设计师、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分院院长、所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科技创新部党支部书记、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300股(持股比例0.0079%);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李曼莹女士简历

  李曼莹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商学院,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助理会计师,原财务总部预算分析主办、主管,原财务总部资金管理经理,运营总部财务部总经理、采购物流中心副总经理,资源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退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兼任广州地铁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曼莹女士为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地铁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王鉴女士简历

  王鉴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大学,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财务总部派驻资源财务固定资产核算会计主办,原财务总部预算分析模块主办、主管、副经理、经理,财务管理部预算分析经理。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资深专职董事,本公司董事,兼任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鉴女士为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曹云明先生简历

  曹云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尽快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相关证明。曾任呼和浩特铁路局主任、副站长、站长、副总工程师、局长助理、副局长、总工程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蒙冀(呼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已退休。

  截至本公告日,曹云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韦岗先生简历

  韦岗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教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移动超声探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韦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张斌先生简历

  张斌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教授,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尽快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相关证明。曾任中山大学讲师、副教授、岭南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财务处处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方思源先生、陈瑜女士、金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后,将与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金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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