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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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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文投 编号:2024-092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
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2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因公司前期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相关资产核算不规范、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提及的问题及要求,迅速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统筹实施整改计划,同时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报告。现将公司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组织成立整改工作小组

  为贯彻落实《决定书》中的相关要求,公司成立整改小组、统筹实施整改计划。该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统筹公司专项整改工作;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整改方案制定和督促执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整改方案的具体执行落实。

  (二)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

  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公司专项整改小组以身作则,以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自查,并落实反馈到整改计划中。

  (三)落实责任,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专项整改小组对整改计划负责,通过责任到人、持续改进和规范的措施,保障整改方案落地,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

  问题描述:2021年12月,公司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与关联方开展的《我们的冬奥》有关项目合作事项;2021年、2022年尚存在其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完整的情况。

  情况概述: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创基金”)签署电影《我们的冬奥》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约定文创基金向公司出资2,000万元,认购公司电影项目《我们的冬奥》8%份额,并获得每年9%的固定投资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公司应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应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增信等措施等,关联交易的条款合理、对价公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盘活资金和拓展主营业务,不涉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存在部分关联方识别不完整情况,以及2021年、2022年年报中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情况。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与文创基金的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事项,公司已第一时间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同时对2021年、2022年可能涉及的未识别关联交易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存量关联交易应披露尽披露。截至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认为已经不存在未识别、未披露的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

  此外,公司已组织相关团队、律师事务所等进一步加强关联方识别管理,同时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在财务端、投资端、业务端建立关联交易识别管控机制,强化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备案,以确保后续新增关联交易依法依规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

  (二)相关资产核算不规范

  问题描述:公司未充分关注被投资单位经营异常等情况,影响其他权益工具计量;耀莱影城、游戏板块相关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依据不充分;债权投资账龄组合划分不规范,2022年部分债权投资减值不充分。

  1.其他权益工具计量依据不充分

  情况概述:截至2022年末,公司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1项,账面价值5.2亿元。2023年以前,公司对不存在公开市场报价也无转让意向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历史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计量,但被投资单位存在净资产为负、净资产小于投资金额、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仍以历史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计量,存在计量依据不充分的情况。

  整改措施:针对其他权益工具计量依据不充分问题,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进行整改,并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历史年度的其他权益工具确认了其他综合收益,对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具体而言,对于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资产,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以该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有明确转让意向,并已签署不可撤销转让协议收取意向金的金融工具,以拟转让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公司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该项资产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截至2023年年末,上述不规范事项已经完成整改,公司认为截至2023年年末的其他权益工具计量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证券部、各业务板块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

  2.商誉减值盈利预测依据不充分

  情况概述:截至2022年末,公司耀莱影城、耀莱影视业务盈利预测依据不足,收入预测与后续实现情况偏差较大,预测时未考虑影视剧投资失败对收入实现的影响;上海都玩、自由星河、广州侠聚收入预测数据与历史时期差异较大,广州侠聚预测拟开展新业务收入相关依据不足。

  整改措施:针对历史年度商誉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公司已经于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一步夯实各项商誉资产计提依据,充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未来发展前景差、经营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主体计提了减值准备,商誉资产价值符合行业规律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及时组织加强内部管理,明确战略发展方向,提升经营分析能力,确保未来商誉减值盈利预测相关工作更加客观、准确。

  截至2023年年末,上述不规范事项已经完成整改,公司认为截至2023年年末的商誉减值盈利预测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证券部、各业务板块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

  3.债权投资减值不充分

  情况概述:公司对固定投资回报的影视剧项目作为债权投资核算。其中公司债权投资减值会计政策不合理,对逾期180天以上的划分为可疑类计提50%预期信用损失,之后直到法院裁定无可执行财产才划分为损失类计提100%预期信用损失,将账龄组合和单项计提标准混合考虑,账龄组合不完整、不连续;部分债权投资项目债务人已破产、法院无可执行财产并终止执行,按公司债权投资减值政策应于2022年计提减值,公司未进行减值。

  整改措施:

  针对公司债权投资账龄组合划分不规范、2022年部分债权投资减值不充分问题,公司已在2023年内逐一梳理存续影视项目的情况,并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债权投资减值不充分的项目计提减值,合理反映存续影视项目的资产价值。经公司核实,上述事项对公司往期财务数据的影响较小,且相关事项已经在2023年账务处理中体现,公司不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截至2023年年末,上述不规范事项已经完成整改,公司认为截至2023年年末的债权投资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下一步,公司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使财务数据更加及时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减小坏账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证券部、各业务板块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

  (三)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

  问题描述:公司部分影视项目在核算投资份额转让、预收其他投资人款项等时存在收入成本等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影城业务未准确核算会员赠送兑换券相关收入影响;游戏业务存在少量跨期确认收入问题;冬奥文化业务未及时调整冲销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关差异。

  情况概述:1.部分影视项目在投资份额转让、收入及成本中核算不准确。2022年,公司存在项目在已确认投资份额转让收入的情况下仍确认对应投资份额分成收益,存在项目未确认对应承制收入和成本;部分影视项目存货确认金额应为该影视项目已经发生的全部成本备抵预收其他投资人款项之后的净额,但公司未备抵预收账款,导致影视项目存货及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2.影城收入确认及列报不准确。公司向充值影城卡的会员赠送兑换券,在会员使用兑换券时同时确认了收入及销售费用,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三十五条规定单独确认一项履约义务并分摊价格。该处理导致收入与销售费用的确认金额不准确;3.游戏业务收入确认存在截止性问题。公司游戏运营主体大多数收入入账延迟确认已在年度审计时进行了调整,个别延迟确认未进行调整;4.文化+业务账务调整不及时。截至2023年底,公司所有冬奥文化活动项目均已完结,应付账款中尚有以前年度暂估成本挂账,属于暂估数与实际结算数的差异额,尚未做冲销处理。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业务投资份额转让、收入及成本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已在2024年财务核算中进行了整改。一是影视项目中将涉及影视项目的存货金额已于2024年进行备抵,对相关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金额进行了调减。二是影城对充值影城卡的赠券会计核算进行了调整,依据兑换影票的票价,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增值税)的同时,作为合同折扣冲减主营业务收入,不再确认销售费用。三是游戏业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求游戏板块商务人员依据协议明确与代理商的对账时间及对账单取得时间,及时完成对账工作,保证对账数据及时性与准确性;财务人员建立了相关审核审批机制,及时开展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数据核对工作,保证2024年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四是文化+业务中冬奥文化活动项目暂估成本挂账2024年将根据重整债权申报金额进行统一调整,减少应付账款的同时冲抵营业成本。

  经公司核实,上述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事项对公司往期财务数据的影响较小,且相关事项已经在2023年、2024年的账务处理中体现,公司不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下一步,公司将组织各板块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针对各板块业务特点,制定规范的会计核算要求。同时完善制度建设,优化收入确认流程,明确业务对账时间,保证财务数据的及时准确性。此外,还将加强信息化建设,细化各类业务推广活动的台账管理,为财务核算做好业务基础。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证券部、各业务板块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

  三、整改情况总结

  北京证监局中肯地指出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从而实现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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