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1,441.53万元,公司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2、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含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此外,公司与崔宏晔、邓伟及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正在申请执行异议,上述金额中均不包含该案件金额。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现将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整改情况及相关进展
(一)资金占用偿付情况:因公司与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宇公司”)就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达成和解,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在股份回购交易中就该涉诉事项多支付的1,441.53万元用于偿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3,386.92万元中的部分金额。
(二)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就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赚公司”)达成和解,和解金额为5,121.68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代为支付了第一笔和解款项300万元;公司根据和解协议要求支付了第二笔和解款项4,821.68万元。公司在和解协议项下义务已履行完毕,但产生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新增资金占用4,821.68万元,公司正在积极向控股股东追偿。
2、在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为56,021.12万元)中,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黑龙江公司”)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2024)赣执3号之十二《执行通知书》自公司账户划扣人民币72.08万元,形成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新增资金占用,公司正在积极向控股股东追偿。本案后续如有继续划扣或其他执行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新产生的资金占用合计4,893.76万元须与此前的资金占用金额一起在下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清收。
(三)违规担保情况:与乐赚公司所签署的和解协议项下义务,公司已履行完毕。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为56,021.12万元,涉及以下案件:华融黑龙江公司案(涉案本金40,000万元,目前已被划扣72.08万元)、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6,045.45万元)及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9,975.67万元)。此外,公司与崔宏晔、邓伟及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正在申请执行异议,上述金额中均不包含该案件金额。上述案件后续如有其他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公司按照黑龙江证监局的要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争取早日完成清收,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可能触及终止上市风险
1、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占用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4.1第(五)款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此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含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此外,公司与崔宏晔、邓伟及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正在申请执行异议,上述金额中均不包含该案件金额。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如果没有在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规定期限内解决,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524.67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司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到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3.2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情形无法消除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因控股股东股权回购承诺尚未全部履行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收回,并且无法判断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情形在2024年度无法消除,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4、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819,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其中累计质押持有公司股份223,078,44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63%,占公司总股本的35.35%;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持有公司股份207,573,48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6.19%,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