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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4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决议:

  1、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李海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张格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

  2、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辛修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张黎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世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世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为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关于做精做深“科改行动”“双百行动”部署安排,公司作为“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单位,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同意制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049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博先生,55岁,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驻外机构财务负责人、驻外机构总代表、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兼战略规划部(企业文化部)部长,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中国农业机械化学会名誉理事长。

  王博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欣先生,53岁,大学本科学历,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综合二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建筑二所副所长,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建筑四所所长、民用院副院长、上海分院院长、生产经营部部长、工程管理部部长,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机白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海欣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格领先生,67岁,双专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江苏公司财务处副总经理,中设江苏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财务处总经理、总会计师兼财务处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国机床销售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国机海南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张格领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强先生,59岁,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公司律师,企业一级法律顾问,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职员,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职员、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强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辛修明先生:62岁,法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水产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综合部副主任、工程部主任、会长助理兼工程部主任、秘书长。现任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辛修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黎群女士:53岁,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

  张黎群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世宏先生:60岁,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管理学士,曾在国家经委企管局、国家计委办公厅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顾问办公室任职,曾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副总经理、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世宏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4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9日(周二)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2024年10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 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1和2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因此议案3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1和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10月24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宇微、周辉

  电话:010-82688071,82688120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2024年10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参加表决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表决票监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周寅伦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寅伦先生:58岁,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地质仪器厂专业仪器车间副主任、专业仪器分厂副厂长、厂长,重庆地质仪器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兼总工程师,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监督办公室主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寅伦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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