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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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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梁家荣、梁社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83,800,000股,占梁家荣、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39%,占公司总股本的22.72%。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可能将涉及公示、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梁家荣、梁社增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世荣兆业”)于2023年5月12日及2023年5月19日分别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送达的(2023)粤04执543-551号、(2023)粤04执543-5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2023)粤04执543号之二、(2023)粤04执54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获悉珠海中院在执行梁家荣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九起案件中,已裁定冻结并拍卖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及梁社增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596,440,000股,占梁家荣、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0%,占公司总股本的73.72%。

  珠海中院将上述59644万股世荣兆业股票分拆成三个标的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一(21300万股)、标的二(19964万股)的买受人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竞得股份数量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珠海中院对原定于2024年7月4日开拍的标的三(18380万股)中止拍卖程序。

  买受人安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要约收购程序,并已完成上述标的一、标的二共计412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1%)世荣兆业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安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20日、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019号、2023-020号、2023-023号、2023-024号、2024-028号、2024-034号、2024-045号、2024-046号、2024-047号公告。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11日,珠海中院向公司送达了(2023)粤04执543、551号《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现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要约收购程序,本院依法对标的三(18380万股)恢复拍卖。相关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如下:

  1、拍卖标的情况

  18380万股世荣兆业股票,其中梁家荣名下10900万股、梁社增名下实际为梁家荣所有的7480万股。

  2、拍卖方式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采取京东大宗股票分拆处置模式,设置总拍卖数量18380万股和最小申报数量20万股。竞买人按照单股金额进行出价,获拍原则为“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即最后一轮出价高者优先获拍,出价金额一致则申报数量高者优先获拍,申报数量一致则出价时间早者优先获拍。同一标的物支持多人获拍,实际获拍数量以标的物处置数量及所有竞买人最后一次出价金额而定,在标的物剩余处置数量少于最后一个获拍人申报数量的情况下会出现获拍数量少于申报数量的成交情况。

  3、财产处置参考价及起拍价

  本院以股票拍卖公告发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以股票拍卖公告发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90%作为实际起拍价格。

  4、网拍加价幅度

  增价幅度为0.01元/股。

  5、保证金数额

  保证金按1元/股*申报数量缴纳。

  6、司法拍卖平台

  本院指定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为本案拍卖平台。

  7、竞买人条件

  本院将在拍卖公告中对竞买人条件作特别提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可能将涉及公示、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梁家荣、梁社增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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