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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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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5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统一配置公司资源、提升管理效益,同意注销控股子企业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2529720G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06月26日

  经营范围:开展稀土矿产品、稀土氧化物的储备及贸易;稀有金属、有色金属贸易;手机、有线或无线通信终端及配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

  股权比例: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

  二、主要经营情况

  近年来,储备公司主要开展稀土等产品的贸易业务,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注销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积极落实中央企业深化改革行动,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统一配置公司资源、提升管理效益、减少亏损企业户数,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考虑,对所属企业贸易业务及贸易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拟对控股子公司储备公司进行注销处理。储备公司注销后,公司将继续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广晟有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等平台开展贸易业务。

  本次注销储备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5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投保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内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雇员的自然人。

  赔偿限额:10,000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含税)

  保险期限:12个月

  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董监高责任险的投保及续保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5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5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多项行业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了五项内部管理制度,分别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4-054”)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保险。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4-055”)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统一配置公司资源、提升管理效益,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子企业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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