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6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证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书面函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正在筹划的由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与国泰君安正在筹划由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盛集团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已披露的本次交易事项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产”)目前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国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盛资产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披露相关信息,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双方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有权监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判断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业务经营与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高度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宏观经济表现、证券行业监管政策调整以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已披露的与国泰君安正在筹划由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