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0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A50指数”,扩位简称为“中证A50ETF指数基金”。

  2、根据《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但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超额收益率。其中,超额收益率按以下方式确定:超额收益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当超额收益率大于0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率的60%,基金管理人将在次季度起的15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当超额收益率小于或等于0时,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超额收益率为1.656%,收益分配比例为超额收益率的  60.378%。

  超额收益分配比例=每份基金份额分红(元)/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元)/截至基准日超额收益率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7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10月18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3)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