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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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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09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经审计,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余额为288,40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及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经审计,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余额为288,40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17%。

  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后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经公司财务部门核实,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南一农集团关联方)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132.7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综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88,272.59万元(未经审计)。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说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股票开始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表中:

  ①“占用总额”指占用方2020年期末占用余额并累加后续年度(至2024年9月30日)新增占用金额;

  ②“期间还款”指占用方2020年期末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的还款金额;

  ③“占用余额”指占用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占用余额。

  二、关于公司督促其清偿占款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董监高持续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清偿占款,多措并举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

  1、公司持续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情况,了解和跟进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通过定期发函或现场问询等积极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落实还款方案,催促其尽快按期清偿占款,消除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南一农集团重整计划已经法院裁定,正在执行阶段,相关方正在积极整改中。

  2、目前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公司及董监高将依法配合法院和重整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将在重整程序中彻底解决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

  3、公司积极聚焦主业主责,发挥红太阳产业优势,致力实施创新升级和降本增效,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质量,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发生。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开市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

  3、公司被南京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一农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500,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82,424,031股,合计持有公司182,924,731股。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09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9月13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太阳股份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 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丁韶华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024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批复》和(2024)苏01破20号之一《决定书》,南京中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根据南京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2024)苏01破20号《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2024年10月1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现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管理人及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2:30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合并召开重整阶段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加快开展重整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9.4.11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分阶段及时披露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4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现就有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1、公司被南京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开市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88,272.59万元(未经审计)。

  5、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的重整计划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经南京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6、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关于重庆中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事项的公告》,由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整中邦”)未完成业绩承诺,红太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医药集团”)需依约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50,633.62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承诺对红太阳医药集团所做的承诺承担全额履约担保责任。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前述业绩补偿款。公司已向红太阳医药集团、南一农集团发书面通知追偿业绩补偿款,并向南一农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保留了对南一农集团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相关资产、提起诉讼等追偿措施的权利;且计划在公司重整程序中由重整投资人以现金形式全额代偿50,633.62万元业绩补偿款事项,最终以经南京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7、2023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目前,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正在进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截至目前,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67,8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1.76%、司法冻结182,430,48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9.73%及轮候冻结659,752,39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60.66%。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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