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2024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7日

  6、主持人:董事长邓敏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2人,代表股份378,957,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39,092,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3人,代表股份39,86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人,代表股份39,86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人,代表股份39,86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郑玮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70,281,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05%;反对8,44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74%;弃权23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57%;反对8,44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34%;弃权23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