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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4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纪瑞东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4-04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纪瑞东、刘志敏、邢一新、陈顺洪、刘年财、王仁泽、李建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中航沈飞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4-04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航沈飞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4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43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编号:2024-007)。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交易;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及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交易;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增加向关联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额度85,000.00万元。本次增加预计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新民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6,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9月30日,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5.84%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11%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68.9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均依法存续,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

  2023年12月,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续签《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主要交易内容为: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机器设备,以及原材料、零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航空相关产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销售:军用航空产品、民用航空产品、机械电子设备、工装模具及材料等相关产品。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上述协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各方同意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优势,有利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现有生产设施的充分利用,使生产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效率。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将按照客观实际、公平公允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45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沈飞宾馆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30日

  至2024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方式:现场办理或将登记手续要件传真至公司办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沈飞宾馆

  (四)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

  (三)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春明    侯晓飞

  电话:024-86598850、86598851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42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水云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44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航沈飞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绍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张绍卓简历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张绍卓简历

  张绍卓先生,出生于1973年4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军品销售部部长、零件生产部部长、零部件采购部部长、零部件供应链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现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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