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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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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239,009股,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10月9日的总股本899,317,654股)的比例为3.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7元/股,最低价为5.00元/股,回购均价为5.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374,941.3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监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回购前及回购完成后的股份总数根据中登公司最新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回购完成后与回购前股份总数差异为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2,239,009股,现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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