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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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7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4-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4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9元/股,最低价为1.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2,376,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