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投资”)发来的告知函。根据函件,京港投资将质押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1,865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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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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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质押主要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4,36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8.13%,占公司总股本7.13%,对应融资余额12,95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4,36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8.13%,占公司总股本7.13%,对应融资余额12,950万元,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资产处置及其他融资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京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杨林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