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重整及预重整概况
2024年5月7日, 公司收到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广州中院于2024年5月7日立案审查。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
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院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年7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年8月19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6号《通知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至2024年11月24日。
二、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根据《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相关要求,临时管理人收到五家意向投资人(五家为同一联合体)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方案》。临时管理人依据《仁东控股预重整投资方案指引》对《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要求后,临时管理人依法确定产业投资人/战略投资人中信资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投资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横琴水木同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中选预重整投资人。
后续,临时管理人将组织公司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开展预重整投资协议磋商及签订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