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及2024年3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07,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成交的最高价为5.10元/股,最低价为4.30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37,035.8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