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4年10月09日起增加招商银行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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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智选FOF,代码:50121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二、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