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22转债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截至2024年10月8日收盘,“浙22转债”价格172.007元/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张,转股价值157.711元,转股溢价率为9.06%,换手率74.18%。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4、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2]679号”文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9号文同意,公司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22转债”,债券代码“11306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浙22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12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22转债”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直接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函证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拟受让国都证券部分股份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在上述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浙22转债”自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截至2024年10月8日,“浙22转债”价格172.007元/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张,转股价值157.711元,转股溢价率为9.06%,换手率74.18%。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二)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80.00亿元,同比下降5.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4亿元,同比下降13.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7亿元,同比下降13.36%。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第三部分涉及的前期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