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0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及2024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7.47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86,8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9%;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93,44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9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3元/股,成交金额为59,947,339.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1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7日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领益”)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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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成都领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公司、领益科技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工商银行依据其与成都领益于2024年9月28日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借款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100,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亿)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主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算。
2、保证范围
公司、领益科技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方式
公司、领益科技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75,107.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47.9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09,471.3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570.9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3,08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