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增持的时间及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投资”)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新五丰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 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金额规模、增持方式、实施期限基本情况
农发投资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含2024年10月8日首次增持在内,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农发投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农发投资已增持部分公司股份,并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增持主体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次增持前,农发投资管理的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9,139,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
2024年10月8日,农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新五丰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三)农发投资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未对本公司进行增持,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股东、时间、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2024年10月8日,农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7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二)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业集团”)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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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现代农业集团直接和间接持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3,889,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0%,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农发投资(公司控股股东现代农业集团兄弟单位)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控制的股份由583,889,197股增至584,589,197股,持股比例由46.30%增至46.35%(持股比例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
农发投资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含2024年10月8日首次增持在内,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含2024年10月8日首次增持在内,拟增持A股股份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数)。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7.22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农发投资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择机增持新五丰股份。农发投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增持的相关规定,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新五丰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需要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农发投资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农发投资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新五丰总股本的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农发投资将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