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集团”)计划自2024年7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2024年7月8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0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中国稀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494,000股,增持金额为246,821,67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中国稀土集团将按照计划继续实施增持,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0月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稀土集团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截止本次增持实施前,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924,751股,并通过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发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228,66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3,153,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5%。截至2024年10月8日,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418,751股,并通过中稀发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228,66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3,647,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4%。
3、中国稀土集团于2024年4月25日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签署《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践行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推动中国稀土集团与广晟控股集团开展稀土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促进我国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稀土集团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00,587,3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8%)无偿划转给广晟控股集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拟无偿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目前,该事项尚在进一步推进中。
4、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中国稀土集团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中国稀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494,000股,增持金额为246,821,67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本次增持前,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924,751股,并通过中稀发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228,66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3,153,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5%。本次增持后,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418,751股,并通过中稀发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228,66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3,647,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4%。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与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2024年7月8日增持金额)。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中国稀土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8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增持。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承诺事项:中国稀土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包括前述中国稀土集团拟将持有公司的100,587,368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广晟控股集团事项),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间内完成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稀土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