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国药”)持有公司股份21,75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5.3049%。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4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股东青岛国药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减持不超过6,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24年8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青岛国药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58,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2,760股,合计减持4,460,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0%。
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青岛国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8,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青岛国药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1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青岛国药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41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3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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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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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