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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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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策略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投瑞银策略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7216/017217)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因此,基金管理人决定2024年10月11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并于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本次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期间,同时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直销跨TA转换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国投瑞银产业转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投瑞银产业转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5285/015286)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因此,基金管理人决定2024年10月11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并于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本次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期间,同时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直销跨TA转换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520/021546)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因此,基金管理人决定2024年10月11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并于2024年10月14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本次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期间,同时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直销跨TA转换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国投金融地产ETF;交易代码:159933,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后续本基金将根据溢价率情况采取临时停牌等措施,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收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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