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28,65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九江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2024)信洪银最保字第12011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烁金能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金能源”)与中信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烁金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烁金能源工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4月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潘波
5、注册资本金: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烁金能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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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烁金能源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的合同编号:(2024)信洪银最保字第12011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的、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烁金能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烁金能源的发展。公司对烁金能源拥有控制权,对其债务偿还能力均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4)信洪银最保字第12011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