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565,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7,043,925股的5.53%;本次办理解除质押的股份为7,20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3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7%;本次解押办理完成后,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9,8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3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建设机械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于2024年9月27日将其质押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7,207,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的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22年10月25日,约定回购日为2024年9月30日。本次交易结束后,柴昭一先生在长江证券已无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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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本次解除质押为提前解除,不存在延期情形,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视个人资金需求情况而定。
二、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9,8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7.30%,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3.17%。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所持公司股份解押情形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