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0,343,000股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0,343,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9月30日届满,且额外锁定期已于2024年3月31日届满;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本次持股计划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业绩考核达成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公司《丽尚国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丽尚国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管理委员会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