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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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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4-060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规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3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9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1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321,315,646股的比例为0.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30元/股,最低价为11.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66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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