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9月30日,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10,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购买的最高价为26.18元/股、最低价为22.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159,531.40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38、2024-039、2024-04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22.26元/股、最低价为22.1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4,019,3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购买的最高价为26.18元/股、最低价为22.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159,531.40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