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8.395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一、中止审核的原因
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有效期为基准日后6个月内,即相关财务资料的有效期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由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交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二、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财务数据更新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审核通过、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予以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