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头科技”)部分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副总经理全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96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0090%;
2、公司副总经理钱启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04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0069%;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68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0032%;
4、公司董事张瑞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612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0103%;
5、公司财务负责人王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34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0037%。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6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刚先生、钱启杰先生、孙佳女士、张瑞敏女士、王璇女士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全刚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49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2%;
2、钱启杰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76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7%;
3、孙佳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67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8%;
4、张瑞敏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03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6%;
5、王璇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34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9%。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全刚先生、钱启杰先生、孙佳女士、张瑞敏女士、王璇女士分别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刚先生、钱启杰先生、孙佳女士、张瑞敏女士、王璇女士均没有减持公司股票。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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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其他方式为股权激励归属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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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在2024年8月1日发布《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184,207,072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8月8日上市。
2、2024年8月13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184,457,594股。
3、2024年9月13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184,723,148股。
4、上表中的当前持股数量、当前持股比例考虑了公司转增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情况的影响,减持完成情况考虑了公司转增情况的影响。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刚先生、钱启杰先生、孙佳女士、张瑞敏女士、王璇女士基于对公司价值以及当前市场环境的综合考虑,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刚先生、钱启杰先生、孙佳女士、张瑞敏女士、王璇女士基于对公司价值以及当前市场环境的综合考虑,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