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金宏转债”累计有人民币21,0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768股,占“金宏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86,943,142股的0.000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金宏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015,979,000.00元,占“金宏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9%。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金宏转债”共有人民币14,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16股,占“金宏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86,943,142股的0.0001%。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4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根据有关规定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金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26,119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经计算,“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0日起由27.48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9日起由27.12元/股调整为26.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的情况
“金宏转债”的转股期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至2029年7月16日止。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金宏转债”共有人民币14,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16股,占“金宏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86,943,142股的0.0001%。
截至2024年9月30日,“金宏转债”累计有人民币21,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768股,占“金宏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截至2024年9月30日,“金宏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015,979,000.00元,占“金宏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9%。
三、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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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季度转股期间内,除“金宏转债”转股外,因公司完成股权激励股份登记及回购股份注销引起总股本变动。
1、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82,700股的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了回购股份注销工作,将回购证券账户中的5,680,000股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