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9月27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本期欠付款本金及欠付款本金利息合计11,983,500.00元。
一、土地收储概述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提出的延期支付事项(即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清偿全部债务),并同意控股孙公司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拖欠的补偿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土地抵押合同等事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024年1月26日、2024年6月28日,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分别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欠付款本金及欠付款本金利息合计25,975,739.5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5、临2024-54)。
二、土地收储的进展情况
根据肇庆中恒制药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于2023年12月29日签订的《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二)》,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第三期欠付款本金¥30,000,000.00元及对应期间(第二期欠付款本金实际支付之日至第三期欠付款本金实际支付之日)内全部剩余欠付款本金的利息。
2024年9月27日,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本期欠付款本金及欠付款本金利息合计11,983,5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累计支付收储补偿价款及欠付款本金利息共计418,142,982.59元,其尚欠肇庆中恒制药欠付款本金396,000,000.00元以及对应期间内欠付款本金的利息。
三、特别风险提示
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土地收储补偿款的方式为分期支付,受市场环境、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除存在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的可能;公司存在可能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收到款项的风险,但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提供给公司的相关抵押土地市场价值超过其所欠款项金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