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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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下限1.80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750万股,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上限3.60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1,500万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80)。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总额由“1.80-3.60亿元”调整为“3.60-7.20亿元”。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600,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购买的最高价为16.93元/股、最低价为14.22元/股,累计支付的金额为162,630,322.6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329,27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5%,购买的最高价为17.44元/股,最低价为14.1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34,788,769.65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股份占比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