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建材”)等向银行融资等其他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坚朗建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坚朗建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范围:中信银行与坚朗建材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坚朗建材所应承担的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11,390.58万元)的比例为78.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18,997.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2.38%。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6.11元/股(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自2024年4月29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56.11元/股调整为56.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需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2,1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最高成交价22.68元/股,最低成交价22.51元/股,成交总金额6,594,183.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股票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