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概述
近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沐邦高科”)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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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账户冻结原因
经公司自查,本次公司账户被冻结,原因主要系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先导”)申请的财产保全,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保全人:无锡先导;
2、被保全人:沐邦高科;
3、冻结额度:6,935万元;
4、冻结文案号:2024(苏)0214执保3293号之94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公司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沐邦”)与无锡先导签订设备购销合同金额7,355.00万元,无锡先导已到货设备金额3,013.00万元,未到货设备金额4,342.00万元,广西沐邦已支付货款817.80万元。因无锡先导设备已到货12个月以上,公司尚未全部调试,无锡先导请求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判令公司立即支付无锡先导货款本金6,537.2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26.86万元,合计6,864.06万元。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正在和无锡先导协商,未到货设备金额4,342.00万元部分及相应违约金不能主张相关付款责任。
三、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目前公司累计已冻结金额7,012.40万元(含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42%,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末净资产的3.52%。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降低上述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妥善处理财产保全事宜,减少对公司的影响,最大程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