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概述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出资参与设立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具体事项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2024年2月5日,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完成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该基金规模及投资人结构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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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以上合伙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三、合伙企业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具体相关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88HRE45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31,0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京工弘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2024年01月10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资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其他说明
合伙企业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2024年9月19日。基金业务变更备案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