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赵国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13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66%)的监事赵国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2%)。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监事赵国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赵国文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国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赵国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国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赵国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2、赵国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赵国文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赵国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