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未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并切实履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以自筹资金现金收购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持有的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高所”)55%股权,交易金额45,267.99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交易进展
2024年9月2日,公司与平高集团签订《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2024年9月5日,公司向平高集团支付了全部股权收购价款。2024年9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224465号)。2024年9月30日,河高所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河高所55%股权,河高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