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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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5日,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0.89元/股,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156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00,000股的比例为0.47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29元/股、最低价为28.2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6,877,296.3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00,000股的比例为0.57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29元/股、最低价为28.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89,497.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