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3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独立董事凌鸿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顾文贤先生代为表决。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期限届满前注销。故公司拟将第三期回购股份中剩余库存股份38,791,795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修订〈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1栋5层”变更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老街98号”;邮政编码由“400060”变更为“400064”。同时,公司拟将第三期回购股份中剩余库存股份38,791,795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73,542,406股减少为1,934,750,61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73,542,406元减少为1,934,750,611元。鉴于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拟对《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临03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36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严格遵守了《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3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39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史玉柱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1%;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55)。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39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最高成交价为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6,891,59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37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库存股38,791,795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73,542,406股减少至1,934,750,61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且不低于4.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作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份来源,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791,79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162%,最高成交价为1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8,600,411.2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公司该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上述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库存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注销上述回购库存股份38,791,795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73,542,406股减少为1,934,750,61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73,542,406元减少为1,934,750,611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截至公告披露日数据测算,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38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和工作安排,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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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37)、《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等相关公告。
上述两项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30-12:3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4、登记方式
书面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ztgame.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4年10月21日18: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ir@ztgame.com并电话确认,公司须将来访股东提前上报后才可接待股东来访。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虹人 电子邮箱:ir@ztgame.com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传真号码:021-33979899
信函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巨人网络二期办公楼(邮编:20161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8
2.投票简称:巨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公司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想法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