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苏州市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转让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100%股权。
2、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编制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并履行相应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已在《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文件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及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说明。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苏州市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中晟新材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根据上述公开挂牌结果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价款。如公开挂牌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交易对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中晟新材股权后续处置相关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审议情况及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2、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告内容。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9月19日在苏州市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转让持有的中晟新材10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最终交易对方的确认以正式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编制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文件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及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