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燃23转债”自2024年2月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燃23转债”共有人民币65,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8,462股,占“燃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94%。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燃23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999,935,000元,占“燃23转债”发行总量的 99.9978 %。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燃23转债”共有人民币23,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039股,占“燃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0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00,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9年7月26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8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燃23转债”,债券代码“113067”。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燃23转债”自2024年2月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新转股价格为7.56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燃23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4年2月2日至2029年7月26日,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燃23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65,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8,462股,占“燃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94%。其中,自2024年7月1日至截至2024年9月30日,“燃23转债”共有人民币23,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039股,占“燃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06%。
截至2024年9月30日,“燃23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999,935,000元,占“燃23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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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燃23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601139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