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奖励基金通过信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科技研发和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3 年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计提管理办法》,公司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了2023年度奖励基金;
● 公司计提的2023年度奖励基金为95,262,688.92元。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华能信托·亨通光电员工激励服务信托专用账户在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已购28,990,964.00元,购买均价15.9809元/股,合计1,814,100股,剩余资金66,271,724.92元(不含利息收入),除留存必要的费用外,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计划在2024年12月前通过二级市场继续择机买入公司股票。
2024年9月30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收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的通知,“华能信托·亨通光电员工激励服务信托”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奖励基金概述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取95,262,688.92元作为2023年度奖励基金,在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作为公司 2023 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的股票。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号、2024-046号)。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华能信托签署信托合同,设立华能信托·亨通光电员工激励服务信托,将奖励基金共计95,262,688.92元汇至华能信托·亨通光电员工激励服务信托专用资金账户,除留存必要的费用外,其余资金计划在2024年12月前通过二级市场择机买入亨通光电股票。
二、购买计划进展情况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华能信托的首次股票购入通知,华能信托·亨通光电员工激励服务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本公司股票1,814,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平均价格为15.9809元/股,合计使用奖励基金28,990,964.00元。剩余资金66,271,724.92元(不含利息收入),除留存必要的费用外,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计划在2024年12月前通过二级市场继续择机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将根据华能信托·亨通光电员工激励服务信托购买计划进展情况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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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5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光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从2024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亨通光电:2024-003、2024-007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16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购买的最高价为12.48元/股、最低价为10.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561.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