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区间为2050.2万元至4100.4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4.14元/股,增持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9日起6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因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影响,增持主体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相关工作安排,尚未实施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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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7月9日,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0,00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76.50%。公司控股股东在股价稳定方案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4.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在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稳定股价预案》,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区间为2050.2万元至4100.4万元。
5.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4.14元/股。
6.增持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9日起6个月内。
7.增持股份锁定期限: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8.增持的资金安排: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因受资金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综合原因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相关工作安排,增持主体尚未实施增持。
增持主体后续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稳定股价增持方案,结合资金安排,在增持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