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7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是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杉锂业”)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000,000股和26,000,000股,分别占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72%和14.96%,占公司总股本的14.75%和5.04%,目前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  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76,000,000股股份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2024年11月1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股份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2024年11月1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本此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合计持有公司227,3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11%;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3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32%。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000,000股和26,000,000股拟进行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一)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7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1、拍卖标的: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7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该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2、拍卖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2024年11月1日10时。

  3、拍卖平台: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4、拍卖方式:起拍价338,360,000元、保证金5,000万元、竞价幅度100万元。

  (二)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1、拍卖标的: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该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2、拍卖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2024年11月1日10时

  3、拍卖平台: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4、拍卖方式:起拍价115,760,000元、保证金1,700万元、竞价幅度50万元。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合计持有公司227,3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11%;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3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32%。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4】3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杉杉控股已深刻认识到了相关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将根据辽宁证监局后续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积极配合整改。上海钢石拟将持有的53,516,410股永杉锂业股票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更正前期错误,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转让金额如超出上海钢石收购上述股票的金额,则超出部分的收益将上缴永杉锂业,以支持永杉锂业的发展运作。上海钢石在完成整改前,放弃其所持有的永杉锂业股票对应的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整改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3、公司与宁波炬泰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宁波炬泰均保持独立性。若宁波炬泰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因上海钢石放弃其所持有的永杉锂业股票对应的投票权,本次司法拍卖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7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3.64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数量为733.14万股-1,099.71万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27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82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6.2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7,975,740.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