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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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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88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71,315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202股的比例为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13元/股,最低价为1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607,747.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23转债”累计有221,000元已转换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165股,占“天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23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8,864,530,000元,占“天23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5%。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天23转债”共有1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46股,占“天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1%。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6,475.10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9年2月1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9.6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68.42元/股。

  因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2,173,242,227股变更为2,173,425,666股。同时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47796元(含税)。综上,“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69元/股调整为69.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7日起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134,4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天23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9.21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5,801,875股,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21元/股调整为69.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月23日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62908元/股,因此“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8.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0日生效。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天23转债”的转股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9年2月12日。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天23转债”共有1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46股,占“天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1%。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23转债”累计有221,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3,165股,占“天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23转债” 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8,864,530,000元,占“天23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5%。

  三、股本变动情况

  ■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23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发生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  被担保人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  本期担保发生额:人民币10.69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1.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97%,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7.60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公司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为10.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9%。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9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5亿元。其中,申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根据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余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司要求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在公司提供100%担保的同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因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1.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97%,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7.6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担保明细

  ■

  注 1:因公司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部分授信担保额度,金融机构内部核准时间与原授信额度到期日不一致将导致上表中部分担保显示的担保期限起始时间与签署时间不一致。

  注 2:因金融机构内部核准要求,公司本次补充披露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明细。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

  注:如上财务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宏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宏禹”)直接持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105,469,583股,因 “天合转债”转股导致新增股份5,313,23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0,782,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1年6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宏禹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自天合光能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5%的股票,即10,896,826股。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的股份。若减持期间天合光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深圳宏禹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105,469,583股,因“天合转债”转股导致新增股份5,313,232股,合计持有110,782,81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圳宏禹作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做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一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企业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①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其余股票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②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相关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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