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资控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文资控股及其相关方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若公司、文资控股及其相关方后续涉及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稳定,生产活动正常,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的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公司、文资控股及其相关方不存在其他可能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若公司、文资控股及其相关方后续涉及相关重大事项,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等。
(四)其他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2024)第201002号《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9.3.8条中规定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重整及预重整相关风险
1.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的前置程序,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法律文件,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尚需与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进行进一步的磋商谈判,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公司能否与上述意向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公司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亦不代表公司能够进入正式重整程序。
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终止上市风险
目前,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重整失败,公司将面临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4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相关文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仅为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对公司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后续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四)诉讼及债务风险
目前,公司涉及诉讼案件较多,存在因败诉而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同时,公司待清偿债务规模较大,进入预重整程序以来,公司停止清偿债务,导致部分债务触及被动逾期。若公司重整失败,或者后续经营情况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将存在未能清偿债务导致的诉讼、资产冻结和资产损失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已经披露的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