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4,000元“永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0031%,累计转股数量1,04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5%。
● 回售情况:因“永22转债”触发《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附加回售条款,可转债持有人根据约定和公司公告,累计申报回售可转债100张,面值10,000元,回售资金已于2024年3月15日发放,上述回售债券已注销完毕。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永22转债”金额为人民币769,966,000元,占“永22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56%。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永22转债”的转股金额为3,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32股。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7,0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7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永22转债”自2023年2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6.81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79元/股),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为了充分保护“永22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2023年1月17日起转股价格从26.81元/股调整为22.79元/股。
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2.79元/股调整为22.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2.59元/股调整为22.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永22转债”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永22转债”的转股金额为3,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32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7%。
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永22转债”金额为人民币769,966,000元,占“永22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56%。
三、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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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邮箱:ir@ygtape.com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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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 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1.8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9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29.42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8164%,购买的最高价为15.20元/股、最低价为9.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255.15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